2018-09-20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北京大学“示范学生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综合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宿舍集体在学生成长中的凝聚、引导、服务作用,推进我校学生基础组织建设,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校发〔2018〕234号)、《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学工发〔2018〕25号),现启动2017-2018学年北京大学“示范学生宿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生集体宿舍(校本部)。

二、评选条件

“示范学生宿舍”评选采用自荐、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评选,通过宿舍自荐、楼管组推荐、院系推荐及住宿辅导员推荐等方式产生候选宿舍。评选条件包括: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重视政治思想引领,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学习;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集体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四)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五)注重宿舍文化建设,成员间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六)参评学年获“安全文明卫生宿舍”。

三、申请方式及要求

(一)参评材料

1.必备材料

“示范学生宿舍”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示范学生宿舍”申请表(附件1),并附参评学年获“安全文明卫生宿舍”的证明材料。

2.补充材料

参评宿舍还可以提交5张展示宿舍风貌的照片(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1M)。

(二)材料提交

1.院系推荐:每个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可推荐1个宿舍参评,签署推荐意见的申报表(扫描件)和参评材料(电子版)由院系在10月12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

2.楼管组推荐:每个楼管组可推荐1个宿舍参评,签署推荐意见的申报表(扫描件)和参评材料(电子版)由楼管组在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zhuyanhong@pku.edu.cn(邮件命名:楼管组推荐-楼号房间号);

3.住宿辅导员推荐:每个住宿辅导员可推荐1个宿舍参评,签署推荐意见的申报表(扫描件)和参评材料(电子版)由住宿辅导员在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zhuyanhong@pku.edu.cn(邮件命名:住宿辅导员推荐-楼号房间号);

4.宿舍自荐:符合条件的宿舍可以自荐申请参评,申报表和参评材料(电子版)由申请者在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zhuyanhong@pku.edu.cn(邮件命名:自荐申请-楼号房间号)。

(三)知识产权说明

所有参评材料,如照片、视频等的知识产权应为参评宿舍或宿舍成员所有,否则应明确予以说明。

如参评宿舍获奖,应接受学校使用所提交材料用于宣传教育、向上级展示等非商业用途。

四、评选程序

(一)实地查看和初评

10月17日-10月19日由学生工作部和公寓服务中心组成初评小组,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确定终评候选宿舍名单(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终评

通过初评的候选“示范学生宿舍”制作《宿舍手册》(可从宿舍成员简介、照片、宿舍公约、宿舍故事等方面展开,其评价标准为:内容丰富真实,突出宿舍特色文化,展示宿舍成员情感)以及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500M以内、MP4格式),并于11月2日17:00前送至学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35室),电子版发送至zhuyanhong@pku.edu.cn。

学生工作部和公寓服务中心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楼长代表进行终评,终评结果提交学校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审议确定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后确定入选名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 朱彦红    联系电话:62761898

                     吴文婧    联系电话:62750106

公寓服务中心:管晓宁  联系电话:62752052

学生工作部

公寓服务中心

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9月20日

  • 附件1:示范学生宿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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