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8
关于2017-2018学年住宿辅导员(第二批)选拔的通知
来源: 综合办公室
为建设标准化学生公寓,营造学生生活社区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发展辅导,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选拔优秀学生担任住宿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入住学生公寓楼,负责指定学生生活空间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指导楼委会相关工作;
3、开展学生生活社区文化建设,促进友好和谐、团结共进的宿舍文化氛围营造;
4、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支持。
二、选拔数量
2人(入住男生公寓楼)。
三、选拔条件
1、在校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3、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在品质品行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住宿辅导员工作,同等条件下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
6、有辅导员或相关经历者优先;
7、对住宿辅导员岗位认识到位,所提工作设想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四、申请程序
1、3月1日—3月7日 个人在征得导师同意基础上通过邮件报名,填写《北京大学住宿辅导员报名表》后,发送至wel_lone@163.com;
2、3月8日—3月13日 选拔工作小组初选;
3、3月14日—3月16日 按程序选拔并确定人选。
五、工作管理
1、住宿辅导员在学生公寓相应工作空间开展工作,原宿舍床位可以保留。
2、学生工作部和公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培训、考核。
3、学校根据考核情况,按月发放岗位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每学年发放12个月。纳入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的,按校长奖学金或助教(兼职辅导员)岗位奖学金标准发放补贴。
联系人:朱彦红(62761898)
学生工作部
公寓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