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9
关于辅导员岗位需求申报的通知
来源: 综合办公室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辅导员岗位需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计划与需求申报
拟设岗单位应根据辅导员与学生的师生比、本单位辅导员队伍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生工作的发展计划,合理设置辅导员岗位。设置岗位时,应明确岗位名称、岗位人员的拟任职务和岗位职责。其中,岗位职责应体现学生工作或辅导员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并将作为上岗后进行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申报设置辅导员岗位应明确类别:选留干部岗对应人员为2018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专职辅导员岗对应人员为2017年7月入职的专职辅导员。
院系设置辅导员岗位,应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其他学生事务管理部门设置辅导员岗位,应经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拟设岗单位应于5月22日前向学生工作部提出岗位设置方案和需求计划,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方式为:
(1)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通过学工部协同办公系统提交。
(2)其他拟设岗单位将《辅导员岗位需求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wmhui@pku.edu.cn,纸版加盖公章后交至新太阳学生中心435室。
同一单位拟申报多个岗位的,应按岗位分别填写《辅导员岗位需求申报表》。
二、岗位设置方案的确定
学生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提出的岗位需求后,进行初步审核。成立选拔评选委员会,根据拟设岗单位的性质、学生工作业绩、往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培养使用情况和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集体审议确定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后,由学生工作部通知设岗单位。
联系人:王明慧 62753595
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