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9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学生管理办公室
各院(系、所、中心):
按照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市级奖励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北京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获得者优先;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2015-2016学年度被评为“北京大学三好学生标兵”。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北京大学十佳学生党支部书记”、“北京大学优秀团干部”获得者优先;
4.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2015-2016学年度被评为“北京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2015-2016学年度被评为“北京大学优秀班集体”。
二、推荐要求
1.“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各院(系、所、中心)参评人数多少分配推荐名额(请见附件1)。学生工作部将根据院(系、所、中心)推荐情况以及北京市下达的名额,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选,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2.“北京市先进班集体”主要根据2015-2016学年度“北京大学优秀班集体”评选情况,从答辩成绩靠前的班级中推荐市级先进班集体(请见附件2)。
3.医学部本科生系统和研究生系统的“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参照往年惯例分配推荐名额。
4.各院(系、所、中心)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院(系、所、中心)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认真组织推荐。推荐名单须在本院(系、所、中心)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6.被推荐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团支部同意,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3)或《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4);推荐为“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班委会填写《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5)。
7.被推荐的个人应通过学生奖励评审系统进行申请,院(系、所、中心)应通过学生奖励评审系统进行评定。系统申请将于2016年12月30日开始,请各院(系、所、中心)于2017年1月6日(周五)17:00前将附件3、4、5电子版通过协同报送,并在奖励系统中完成评定。
联系人:李东辉 联系电话:62754092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
1.2015-2016学年度市级奖励名额分配表
2.2015-2016学年度推荐“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