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
关于举行2015-2016学年度北京大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交流会的通知
来源: 学生管理办公室
为了更好地促进院系学生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学生工作水平,本学年度 “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拟于近期举行。
申报本学年“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院系,需在会上做主题发言,介绍本单位的学生工作情况及创新点。同时,各评分单位现场为发言单位打分(评分单位及分值请见附表)。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16年11月1日(周二)9:00
地点:三教105教室
发言单位:
物理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深圳研究生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口研究所、护理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
会议要求:
1.各单位发言人应为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如确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说明。
2. 发言顺序由抽签决定,请校本部各院系发言老师8:50至会场进行抽签。
3.发言院系请准备8分钟以内的PPT,发言完毕后2分钟回答提问。发言院系请于10月31日中午12:00前将PPT发送至xgbglb@163.com。
4.请各位老师把握好发言时间,主要讲本单位学生工作的创新点。发言及提问将严格控制时间。
5.请各院系党委副书记(不设党委的院系请学工办主任)参会并参加现场打分,如党委副书记无法参会则需派代表参会,但不参与打分。
6.评选交流会后,学工系统例会照常举行。
联系人:李东辉,电话:62754092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25日
附表:
2015-2016北京大学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评分单位及分值
编号 |
评分单位 |
分值 |
1 |
院系互评 |
20分 |
2 |
学工部综合办 |
4分 |
3 |
学工部管理办 |
4分 |
4 |
学工部教宣办 |
4分 |
5 |
学工部国防办 |
4分 |
6 |
心理咨询中心 |
4分 |
7 |
青年研究中心 |
2分 |
8 |
就业指导中心 |
4分 |
9 |
学生资助中心 |
4分 |
10 |
公寓服务中心 |
4分 |
11 |
党委组织部 |
4分 |
12 |
校团委 |
10分 |
13 |
研究生院 |
4分 |
14 |
教务部 |
4分 |
15 |
保卫部 |
4分 |
16 |
书记部长联席会 |
20分 |
总计: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