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
2015-2016学年度北京大学湘商奖学金评审通知
来源: 学生管理办公室
各学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我校湘商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今年我校有10个湘商奖学金名额,奖励金额为5000元。
二、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湖南籍本科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三、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除应满足《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诚实守信、品德优秀;
2. 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3. 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四、工作日程安排
1. 3月2日—3月11日,院系按通知要求进行初步评选,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提交学工部。
2. 3月21日—3月25日,学工部组织对推荐学生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评选。
3. 4月初,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确定获奖名单。
4. 4月中旬,学工部将获奖学生名单反馈至各单位;院系在学生管理系统确认获奖学生名单;学工部开展证书制作及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材料提交
1. 《北京大学湘商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加盖教务公章的2014-2015学年度(如有)、2015-2016学年度上学期成绩单
3. 个人申请书(500-800字,模板见附件2)
4. 《湘商奖学金信息汇总表》,请填写问卷星http://www.sojump.hk/jq/7225866.aspx。
* 学生同时需在学生管理系统填写申请信息。
院系于3月11日17:00前,将学生材料汇总齐全,纸版申请表、成绩单、申请书提交至新太阳学生中心428室,并提醒学生及时填写问卷星《湘商奖学金信息汇总表》。
六、注意事项
1. 各院系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每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学生,其中至少1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该项奖学金为校级奖学金,与2015-2016学年度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3. 参评学生在校期间须曾获北京大学校级奖励(2015级学生不做要求)。
4. 本奖学金名额不计入各院系2015-2016学年度奖学金名额分配。
联系人:郭一杰
电 话:62754053
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