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6

关于“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7”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育宣传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学生先进典型,扎实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集中展现当代北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举办“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7”评选活动。

一、评选机构

2017年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周五)中午12点。

三、参选对象

北京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含留学生)。

四、参选要求

1.参选人具有高尚品行,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2017年度事迹突出;

3.参选人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专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发起有积极影响的活动,在校园引起积极反响;或者日常表现突出,事迹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

(4)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

(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担任重要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4.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

(2)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五、参选方式

各院系汇总学生报名情况后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推荐0-1人参选。报名表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由院系统一于11月24日(周五)中午12点前通过“北大学工协同办公系统”“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流程提交报名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和报名表电子文档。

六、评选流程

1. 报名推荐:11月16日-11月24日中午12点。

2. 资格审核、候选人事迹展示:11月25日-11月30日。

往年候选人事迹展示详情可通过“燕园学子微助手”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年度人物”获取。

3. 初选投票:12月1日-12月8日。

评选委员会将整理汇总所有候选人信息,通过委员会投票与学生代表投票结合的方式产生不超过15人(依据报名人数确定进入第二轮终评人数),进入终审答辩环节。

4. 终审答辩:12月9日-12月15日。

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委及大众评委(各院系师生)对终评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根据得分结果产生10名2017年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

答辩环节安排:每位候选人有4分钟展示时间,专家评委有2分钟提问时间;大众评委享有投票权。

评审标准:品行高尚、事迹突出、示范引领、全面发展四个方面各占25%比重。要求候选人道德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并有一定群众基础,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能展示出北京大学学生的精神风貌。

咨询电话:62755931,62755871。

2017年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 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7”评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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