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0

北京大学亚洲青年交流中心项目(第三期)申请通知

来源: 学生管理办公室

北京大学亚洲青年交流中心(AYC:theAsian Youth Center of Peking University)项目(其前身是北京大学中日青年交流中心)是由香港著名企业家曹其镛先生捐资设立,旨在推动亚洲青年学子、特别是中日两国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交流,培养亚洲未来领袖。该项目目前已成功举办两期,第三期将于2014-2015学年度秋季学期正式启动,届时将围绕加深亚洲青年之间相互了解、促进亚洲各国之间友好交流、培养亚洲未来领袖人才展开为期一年,共两个阶段的国际交流活动。

一、项目申请者基本条件:

12014-2015学年度北京大学中国籍正式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对加深亚洲青年、特别是中日青年之间的相互了解有足够的热情,有意致力于中日关系乃至亚洲各国之间友好关系发展;

3)有足够的时间组织及参与项目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组织和沟通能力,拥有国际交流经验和日语基础的同学优先(日语基础不做硬性规定);

4)懂礼守节,品行端正,生活习惯良好,承诺服从亚洲青年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协调管理。

二、项目成员选拔流程:

1)申请者须认真阅读《北京大学亚洲青年交流中心项目简介及申请须知》(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北京大学亚洲青年交流中心项目(第三期)申请表》(见附件2),亚洲青年交流中心成员资格及奖励评定办法(见附件3)。

2)申请者请于2014527日(周二)17:00之前将个人中英文简历以及项目申请表提交到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艺园317室,联系电话:62760278),并将上述两份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kuayc@163.com,并同时发送一张个人近期生活照,邮件主题命名为“亚洲青年交流中心项目申请+年级+院系+姓名”。

3)北京大学亚洲青年交流中心管理委员会成员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严格筛选,并于2014530日(周五)上午对通过材料筛选的同学进行面试(具体形式见附件1中介绍),最终确定参加项目的学生名单。

三、项目申请者须知:

1)申请者须对促进亚洲国家之间的友好交流有足够热情,并有足够的时间策划和参与项目的各项活动,遵守活动要求,并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2)项目下设公共关系部、内联部和秘书处,申请者须根据个人能力及相关经历选择部门参加,并在入选后承担相应职责;

3)项目成员须入住北京大学中关新园亚洲青年交流中心公寓,和来自其他亚洲国家的留学生共同生活。入住中关新园的费用为100/天,获得本项目活动参与资格的中国学生将得到项目70/日的资助,其余部分由自己承担;

4)项目内设亚洲青年交流中心资格评定委员会,将于2014-2015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组织进行学期总结及季学期资格评定工作,通过资格评定的同学方可继续获得春季学期的成员资格;

5)项目将对表现突出、对项目有特殊贡献的成员进行奖励,包括获得“亚洲青年友好大使”奖章以及由项目资助方百贤教育基金会提供的世界500强企业实习机会。

 

 北京大学亚洲青年交流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4520

相关附件

返回